上海市区养狗常识,这些你都知道吗?

本文根据2011年实行的《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》。这里只谈市区内个人养狗问题。文末附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目录(配图)。

上海市区养狗常识,这些你都知道吗?

本文明确了相关方的权利、责任、义务,明确了管理部门以及处罚。一目了然,供大家参考。至于执行力的问题,注意看第15到18条。

1.养犬人应当依法、文明养犬,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
2.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,违反由公安部门收容。这个很明确。

3.养狗必须办证、年检。否则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对个人罚款二百至一千,再不办的收容犬只。

4.养狗必须打狂犬疫苗。否则会被上门强制收费打针、甚至千元以下罚款。

5.携狗外出必须挂狗牌和拴绳、大型犬带口套(违反公安部门可罚款二十到二百),及时清除狗粪便(违反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二十至二百罚款),坐电梯避让他人。

6.禁止带狗进入公共场所(明确可以进的除外)和公共交通工具(出租车可以协商),否则公安部门可处二十元至二百罚款。

7.公园和开放性绿地未有明确禁犬入内的,可以携犬。

8.一户(指一套房产)只能养一只狗。

9.狗叫影响他人的由公安部门警告,不改正的处二百至五百罚款。

10.放任狗恐吓他人的,由公安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11.狗伤害他人的,狗主必须立即将受伤人送医并先支付费用。否则公安部门吊销狗证、收容犬只,处五百至一千罚款。

12.不要遗弃狗、随便处理狗尸体。否则会被罚款、吊销狗证。

13.可以给狗买保险。

14.请善待导盲犬和其他工作犬。

15.居委会、村委会、业委会和物业引导、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的行为规范。(也就是说没有管辖权,但可以划定某些区域禁止狗入内。)

16.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批评、劝阻、举报、投诉。相关管理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的举报、投诉应当及时处理。

17.饲养犬只影响他人生活、造成他人损害的,被侵权人可以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18.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或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附: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目录,主要分为三类:獒犬、狼犬和斗牛犬。(源自上海公安局、农业委员会)

1、藏獒、獒犬、罗威那犬、意大利扭玻利顿(别号意大利獒犬、拿破仑獒犬)、法国波尔多獒犬(Dog别号法国獒犬)、斗牛獒犬、西班牙獒犬、高加索犬、比利牛斯獒犬、巴西菲勒(别号巴西獒犬)、阿根廷杜高獒犬、丹麦布罗荷马獒等獒犬以及具有獒犬血统的杂交犬只;

上海市区养狗常识,这些你都知道吗?

2、法国狼犬、昆明狼犬(别名中国狼犬)、德国牧羊犬等狼犬以及具有狼犬血统的杂交犬只;

上海市区养狗常识,这些你都知道吗?

3、英国斗牛犬、英国老式斗牛犬、美国斗牛犬、土佐犬、牛头梗、德国杜宾犬等烈性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。



免责声明: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,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、暗示和承诺,仅供读者参考,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(内容、图片等),请及时联系本站,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。

为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