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日炎炎,晚上外出散步、遛狗的人越来越多。原本牵好狗绳溜溜弯,大家也都相安无事,可就有人不愿牵狗绳!
最近,苏州一小区出台举措,将不系绳的,定性为野狗。
在苏州香樟园小区的电子显示屏上,物业关于业主拴狗绳的提示不断滚动。上面显示:小区所有不系绳的都定性为野狗,抓住了直接送派出所,对于狗的死活不负责任。

该小区的物业表示,小区内常有狗乱跑,业主起初以为是野狗,但实际上很多都是宠物狗。另一方面,小区内确有流浪狗,孩子在户外玩耍会害怕。夏季大家穿的轻薄,很不安全。物业也在积极配合打狗队,对野狗进行抓捕。
对于物业这样的做法,网友讨论激烈,几乎呈一边倒的态度 —— 支持遛狗拴绳!↓↓↓




众多网友有如此反应,与近期高发的遛狗矛盾有关。
1
我家狗只咬素质低的
7 月 23 日,有网友爆料,他 17 日晚在苏州独墅湖附近散步时 , 遇见一对老夫妻在遛狗时。由于未拴狗绳,小狗多次冲向周边的小孩。而面对市民的指责,老夫妻还扬言:我家狗从来不咬人,我家狗只咬素质低的。
2
护孩族和铲屎官正式开怼
7 月 17 日,重庆某小区爆发了护孩族和铲屎官之间的怼文大战。重庆爸爸就直接在小区贴告示:再遇到有大狗扑我娃儿的,遇到直接打死。

发文人小李表示,前几天晚上八点多,他带着自己五个多月的宝宝到小区散步,有一只大狗站起来扑向了他。虽然安全躲避了,但这事仍让他十分气愤。因为小区发生大狗扑孩子的事情,不是个例。光是自己,已经遇到三次。
小区养狗的业主们不甘示弱,发出了一篇长文回应:建议怕狗人士,请您以及您的家人主动避开狗狗绕行,建议您可以考虑独栋别墅。

3
狗被撞死,狗主人悲痛欲绝
不久前,浙江嘉兴的刘某和丈夫出门遛狗,爱犬“妞妞”一路快跑下楼,正巧钻进了路过出租车的车轮下,当场命丧车轮。

看见“妞妞”被轧死,刘某情绪崩溃,径直走到出租车驾驶室外,大声哭诉,指责司机,“我今天就要死在你面前,妞妞就是我的孩子,我的精神支柱,我活下去的勇气!现在被你撞死,你要给我偿命!”
民警上前制止,可刘某将怒火倾泻在了民警身上,推搡起民警。因殴打他人、故意损坏公私财物、妨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,这对夫妇分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7 天和 5 天的处罚。
多地已出台养犬规定:遛狗不拴绳得罚款
很多人将狗视为自己特殊的家人。虽然我们看到更多的是狗呆萌可爱的一面,但在养狗的同时,也会将危险带给了身边的人!为此,多个城市分别出台养犬规定:
四川广元:
从今年 8 月 1 日起,广元开始对违规进入体育场馆、公园、广场、廊道、绿道等公共场所的犬只或未使用束犬绳牵领的犬只进行捕抓。未经批准饲养犬只、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、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的,依照《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》的规定,暂扣犬只,并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。

山东济南:
2017 年 1 月 1 日实行养犬积分制,其中对于犬主遛狗不拴绳,不携带犬证、犬牌等违规行为,查处时将会被扣分,第二次罚款加扣分,累计 12 分将会没收犬类,待犬主人学习《济南市养犬管理条例》通过后,才可将犬只以领养的方式带走。

北京:
早在 2003 年就实行了《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这中也明确要求,携犬出户时,应当对犬束犬链,由成年人牵领,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,并应当避让老、残、幼、孕特殊人群。
对于违反此项规定携犬外出的,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,并可对单位处 2000 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 500 元以下罚款 ; 情节严重的,没收其犬,吊销养犬登记证。

下一步,苏州准备这么做,修订养犬管理条例 ,新条例与济南积分制类似。
针对犬吠扰民、流浪狗乱窜,狗粪污染、宠物狗咬人等问题,今年 5 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《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,草案中提出了类似于济南积分制的“事不过三”的惩处解决措施。
▶▶草案规定,犬只出门必须由主人使用 1.5 米以内的牵引绳,或者怀抱、装入犬袋犬笼内。
▶▶犬吠影响他人导致被多人投诉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;警告后仍不改正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▶▶遗弃或者虐待犬只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或者虐待犬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,收容遗弃的犬只,吊销养犬登记证、收回犬牌,对违法行为人三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。
▶▶养犬人携犬外出未携带清理工具或者未即时清除粪便的,由市容市政 ( 城市管理 ) 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,采取补救措施,可以对养犬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▶▶养犬人因以上或其他违规行为受到三次行政处罚的,公安机关对养犬人终生不予办理养犬登记。相关处罚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,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,养犬人终生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。
不考虑实行积分制
现有机制将加强养犬人的责任
记者从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,《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在最近会进行再次统一审议,待到八月下旬二审通过后,会开始公布实施。
工作人员表示,虽然苏州不会考虑像济南一样实行管理积分制,但是总体上在管理方面的思路是类似的。“对违规的狗主人出台了相应的惩罚措施。一次警告,两次罚款,多次再犯不改正的没收犬只,吊销养犬登记证、收回犬牌。这样一个同抓共管的机制能够加强养犬人的责任。实现文明城市养犬意识的提高和规范。”
牵引绳不仅是狗狗的生命线,也是每一位养狗人士都应该拥有的底线。
没有不对的狗狗,只有不对的主人,出门带绳、拉屎就铲、不让狗乱叫,做文明养狗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