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
我是一只生活在新加坡的汪星人,
最近我身边有很多的小伙伴,
被他们的铲屎官们遗弃和弄丢….
不过最近听说,
从3月1日起,
新加坡宠物局颁布了,
新的养狗执照新条例啦!
所有宠物店在售卖我们汪星人前,
必须先获得农粮与兽医局的执照,
如果铲屎官们有意售卖或送走我们,
也必须通知新加坡宠物局。
这样我和我的小伙伴们,
也能安心愉快的生活啦!
另外,
这里还有一些,
宠(铲)物(屎)业(官)们,
出售我们汪星人的注意事项!
根据修改后的狗牌条例,宠物业者必须先申领狗牌,在售出狗儿之后,再上网通过农粮局的宠物许可证系统 PALS(Pet Animal Licensing System),把狗儿转到新狗主名下。
为方便宠物业者适应新规定,业者将能在集体登记制度下,同时为多只宠物狗申领狗牌,费用将视申领狗牌的狗儿数量而定。
收费表如下:
1至10只狗:每年50元
11至20只狗:每年100元
21至50只狗:每年250元
51至100只狗:每年500元
101至200只狗:每年1000元